集體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集體荒山荒地承包合同【精華】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集體荒山荒地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集體荒山荒地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四百畝荒山,轉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為20年,從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20年總金額)
五、乙方承包期滿(20年)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單位:
集體荒山荒地承包合同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
集體荒山荒地承包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