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續簽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到期續簽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合同1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繼續工作的,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系。
合同到期未續簽但繼續工作,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系。
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
由于屬于事實勞動關系,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
單位解除時,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續簽的經濟補償,以及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解除時,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有權得到未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怎么辦
1、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
要堅持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
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
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
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
2、勞動合同期滿怎么辦《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未涉及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性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何操作,期限屆滿當日辦理終止手續,期滿日前辦理終止手續,還是期滿日后辦理終止手續,沒有具體規定,法律留有空白。
鑒于勞動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續訂勞動合同還是終止勞動合同、是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選擇問題,故,應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留給雙方一定期限予以考慮、權衡,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對此,應借鑒《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的相關規定,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是續訂勞動合同還只終止勞動合同。
由勞動者在書面通知上明確意見即可。
這樣,一方面既保證了勞動合同屆滿后勞動關系的狀態,或者因勞動合同終止而中斷,或者僅勞動合同續訂而連續;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實現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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