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勞動合同
店鋪勞動合同范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店鋪勞動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店鋪勞動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住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形式:
全日制用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20xx年07月08日起至20xx年07月08日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
甲乙雙方自愿訂立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甲乙雙方依照《勞動合同法》和本合同的規定確定相關事項。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照合同形式選擇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全日制用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時,(中午12點——下午8點)每周一日休息,具體時間由勞動者自由選擇。企業經營高峰期(包括法定節假日)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與全體員工協商延長工作時間之后,甲方將采用每日工作九小時,每周休息日順延累計的工作時間規定,乙方須遵守。乙方為此付出多于勞動時間的加班,甲方將支付額外勞動報酬,具體金額依照《勞動法》和本合同關于勞動報酬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日工作四小時(下午8點——凌晨12點)每周日休息。延長工作時間適用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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