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互換給乙方,互換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乙方自愿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互換給甲方,互換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二、互換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流轉費及支付方式
互換土地不完全均等,經雙方同意,需要一方向對方給付流轉費的,填寫以下項目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