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極端天氣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極端天氣應急預案1
根據市政府《關于本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教委下發滬教委辦〔20xx〕4號文件下達相關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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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本市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以下簡稱“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和家長應密切關注廣播、電視、12121氣象服務熱線等公共媒體播發的最新信息,并根據紅色預警發布的不同時段,做好信息發布響應工作:
1、當日22:00前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并在22:00維持,或者當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發布過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臺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短信、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次日(或當日)全天停課安排告知學生和家長。
2、在6:00以后至上課前(8:00)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市教委將根據官方媒體播發的信息,通過“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臺向各中小學校、托幼園所、中等職業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發送預警響應信息提醒。學校將通過電話、短信、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將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通知告知學生和家長。
3、學校上課期間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的,學校將通過電話、短信、微信、“校訊通”、qq群等多種途徑,告知家長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學校參照市政府《實施意見》要求,自行制定具體應對計劃,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對措施。并通過站、信息公示欄等形式宣傳市政府《實施意見》,提高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的知曉率。學校組織開展相應的教育培訓活動,向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宣傳解讀《實施意見》,普及氣象災害的基本知識、普及紅色預警信號圖標及標準;知曉紅色預警發布與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曉學校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教職員工、家長的安全責任意識。(二)教育教學安排
當本市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市政府《實施意見》的規定,對本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合理安排:
1、《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后各學校全天停課的,學校要兼顧教職員工安全與工作需求,明確應當或無須上班的人員,并及時告知教職員工。應當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時到校的教職員工,要及時與學校負責人聯系。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落實人員做好看護與生活安排。
2、《實施意見》規定紅色預警發布后學校靈活安排教學活動的,學校教職員工應按時到校、上崗。學校根據學生到校的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教學活動、游戲。對延誤到校(或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對不能按時到校的教職工,不作遲到處理。
3、《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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