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介紹信12篇
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購買介紹信12篇,以供參閱。
購買介紹信1
本人xxx,在xxxx公司上班,由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公司需要給被聘用的人買社保和醫保,但是本人不需要xxxx公司為本人購買社保和醫保,為了避免以后因為這些事情產生誤會,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勞動人事專家苗其巍先生指出,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員工的權利也是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并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四)失業;(五)生育。
”這就是社會保險中的五大保險費種,它們依次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一項統籌基金,其中大部分資金來源于用人單位與員工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基金的正常運作也依賴于社保費的繳納,國家社保統籌基金同樣在社會保險關系中擁有權利義務。
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僅是對員工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更何況在城鎮社會保險中員工自己也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所以員工既然符合繳納社保條件,必須繳納,即使他自己寫保證也不能放棄。
至于補充社會保險,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建立的。
補充保險是自愿的,是由用人單位選擇是否建立,由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的保險。
補充保險并不進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納、使用、支取方式往往由用人單位制訂
x,性別x,文化程度xx,民族x,住址x,工作單位xxx,身份證號碼xxx。
我因(原因)x不需要公司為我購買保險。
特此證明
名字xx
20XX年XX月XX日
購買介紹信2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茲介紹我公司等位同志前往你處購買招標文件,請予以接洽。
擬購采購文件編號:竹政采號第六包
聯系人:
聯系電話:(手機)
(若聯系方式不準確,以致采購中不能順暢聯系,責任由我方自負)。
附被介紹人身份證復印件:
此致
敬禮!
公司名稱:(蓋章)
20xx年x月x日
購買介紹信3
xx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茲介紹我公司等位同志前往你處購買招標文件,請予以接洽。
擬購采購文件編號:x政采號
購買介紹信12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