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承租方(甲方):
合同編號:
出租方(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于
年月日
達成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
將自有的坐落在
自然村私有房屋出租給甲
方使用(居住和存儲物料),房屋
建筑面積
76
平方米
2
層樓
、使用面積約
150
平方米
,
乙方
提供附屬建筑
100
平方小屋作為甲
方倉庫
,
乙方提供免費用水,甲
方按照用電數量交納電費
。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權屬情況為
(一)
種:
(一)
乙方
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
乙方或其代理人應向甲
方出示
土地使用證或江西省建設用地批準書
。
上述憑證復印件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居家及倉儲
。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乙
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乙方應向甲
方出示
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甲
方應向
乙
方出示
營業執照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上述身份證明文
農戶租房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