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答辯狀
房屋租賃合同答辯狀(通用10篇)
答辯狀是被告、被上訴人等針對起訴狀、上訴狀的內容進行回答和辯駁的一種文書。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無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過法庭判決,大家開庭前都會提前做好答辯狀,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答辯狀,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賃合同答辯狀 1
答辯人:_______,地址:徐州市_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酒店經理
被答辯人:___,男,漢族,_____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_____室。
因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并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根據___和___簽訂的《樓房租賃合同》可知,租賃合同的甲方為___,乙方為___,在他們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答辯人_______尚未成立,答辯人也并沒有與___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
雖然該租賃合同在經過他們雙方簽字后,已經成立并生效,但是成立生效的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的當事人,答辯人并不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因此該合同對答辯人不具有約束力,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據該合同起訴答辯人,要求答辯人依據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違約金,違背了合同的相對性,不符合法律規定。
因此,___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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