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
轉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轉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村
組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價格
出租的土地租金為
元/畝
/
年,每
年為一個調整期(以當年土地流轉市場價格而定)。
年土地出租價格為
元/畝。如遇特大自然災害(洪水、地震等)導致全村農田都絕收的,不支付當季租金(夏季租金為當年租金的40%,秋季租金為當年租金的60%)。
計價公式: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將土地租金交付給甲方。
2、甲方于
年
月
日將流轉土地交付給乙方。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義務為流轉土地承包者(經營業主)耕種提供便
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