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書(通用30篇)
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書篇1
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書
出賣人: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
種子代銷委托單位:______
委托書編號:______
買受人:______
住址:______根據《中國民法典》、《中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品種名稱計量單位數量質量(%)單價(元)總金額(元)純度凈度發芽率水份
合計金額RMB金額(大寫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ㄌ崾荆盒枰顚懴铝袟l款中的□時,請打√。)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企業標準種子標準號: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出賣人按《江蘇省種子條例》規定予以賠償。
四、出賣人交付種子時,應向買受人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包括適宜種植區域)說明等資料及相關服務;同時,向買受人交付書面的種子來源、產地、商標或品牌、質量標準、有效期限等簡要說明。買受人應按出賣人提供資料中的要求栽培、種植。
五、買賣雙方現場對種子交付、驗收。
六、買賣雙方對種子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提示:種子樣品應按種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八、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款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種子質量出現問題由當地農業行政管理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他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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