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集 體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書
發包方: 村委會
承包方:
20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村委會
(本村法人代表: 聯系方式: )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戶口所在地: 聯系方式: )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 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 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 元,按照年承包費 元,(大寫: 元)給乙方承包 年,合計 元(大寫: 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 株、楊
農村土地承包發包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