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廠房租賃合同
廠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方
(
出租方
)
:
地
址:
法定代表:
電
話:
傳
真:
乙方
(
承租方
)
:
地
址:
法定代表
;
電
話:
傳
真:
鑒于:
1.
甲方為坐落在
**
處的工業廠房的合法所有權人,有權全部或部分出租該工業廠房
;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約定的該工業廠房
;
3.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則,就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廠房租賃合同
(
下稱
“
本合同
”)
。
第一條
定義
1.
本合同中
使用
的下列術語,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義: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雙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統稱。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統稱。
4)
租賃物
業:指
范圍內全部建筑物及附屬配套設施,包括專用區域和地面停車場,具體位置和范圍見附件
2
所示的
工業廠房租賃合同樣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