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檢測職工勞動合同(精選15篇)
質量檢測職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甲方)與楊省志(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月/日起至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完成 / 工作任務為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2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服務): 總工程師 。
(二)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的,需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綜合工作時間工資為 年薪總包18萬元即每月 元,但在乙方注冊師證未注冊到檢測中心之前,均按月工資5000元計算發放。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本條款所稱“年薪、月工資”均包括應由乙方繳納的公積金和社會保險部分、節日津貼、高溫補貼、計生獎、考核獎。
(二)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銀行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 綜合 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六、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二)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乙方承諾保守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所知悉的一切商業秘密或或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人,否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元作為違約金,若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對此完全理解,并不持任何異議。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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