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舊摩托車買賣合同(通用33篇)
個人舊摩托車買賣合同篇1
賣方:身份證號:
買方:身份證號:
依據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摩托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摩托車:
車主名稱:;號牌號碼:;發動機號:;車架號:。車輛使用性質:自用車。
第二條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大寫:)。
賣方應于合同簽訂時將車輛以及相關手續(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交付給買方;買方在收到車輛及相關手續時一次性付清購車款。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車輛交付給買方前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賣方負責;車輛交付給買方后產生的債權、債務由買方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返還購車款并承擔1
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如雙方需要公證本車輛買賣合同,應按照公證機關的要求修改合同,但是雙方實際履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
身份證:
電話:
簽訂時間:
賣方:
身份證:
電話:
個人舊摩托車買賣合同篇2
甲方(出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受讓人):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就二手車買賣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買賣標的物
1、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一輛牌號____(車輛型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出售給乙方,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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