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勞動合同
超市員工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超市員工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超市員工勞動合同1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合同日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合同期內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崗位工作,甲方根據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資待遇也隨崗位變動而變化),乙方應服從安排,但該崗位應為乙方能夠勝任之工作。乙方應敬業愛崗,按時保證衛生和缺貨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和操作規程。
四、工資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工資按月發放,不無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資,在合同期內乙方工資隨工作崗位的變動而變動,乙方工資加提成不得低于當年工作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甲乙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有權法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調休,乙方必須服從。
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員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資發放。
3、喪假三天,婚假5天,如無故請假每月超過3天者,為自動辭職。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及超市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遵守與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全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或口頭通知乙方,如續簽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全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如有意犯錯,甲方有權開除并扣出當月工資及服裝押金。
4、辭職者,需提前30天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不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載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補貼、補助等其他費用。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未能協商一致,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員工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超市員工勞動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