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相關案例匯總
一、股權激勵通常模式
(一)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賦予激勵對象
(
如經理人員
)
購買本公司股票的選擇權,具有這種選擇權的人,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
(
行權價
)
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
(
此過程稱為行權
)
,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股票期權實質上是公司給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激勵報酬,該報酬能否取得完全取決于以經理人為首的相關人員能否通過努力實現公司的激勵目標
(
股價超過行權價
)
。在行權期內,如果股價高于行權價,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市場價與行權價格差帶來的收益,否則。將放棄行權。目前,清華同方、中興科技等實行該種激勵模式。
1.
優點
(1)
將經營者的報酬與公司的長期利益“捆綁”在一起,實現了經營者與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緊密聯系起來。通過賦予經營者參與企業剩余收益的索取權,把對經營者的外部激勵與約束變成自我激勵與自我約束。經營者要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須努力經營.選擇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的戰略,使公司的股價在市場上持續看漲,進而達到“雙贏”的目標。
(2)
可以鎖定期權人的風險,股票期權持有人不行權就沒有任何額外的損失。由于經營者事先沒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較低,如果行權時公司股票價格下跌,期權人可以放棄行權,幾乎沒有損失。
(3)
股票期權是企業賦予經營者的一種選擇權,是在不確定的市場中實現的預期收入,企業沒有任何現金支出,有利于企業降低激勵成本.這也是企業以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
股票期權根據二級市場股價波動實現收益,因此激勵力度比較大。另外,股票期權受證券市場的自動監督,具有相對的公平性。
2.
缺點
(
1
)來自股票市場的風險。股票市場的價格波動和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公司的股票真實價值與股票價格的不一致,持續“牛市時公司經營者股票期權收入可能過高,會產生“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當期權人行權但尚未售出購入的股
票時,股價便跌至行權價以下,期權人將
同時承擔行權后納稅和股票跌破行權價的雙重損失的風險。
(
2
)可能帶來經營者的短期行為。由于股票期權的收益取決于行權之日市場上的股票價格高于行權價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經營者片面追求股價提升的短期行為,而放棄對公司發展的重要投資,從而降低了股票期權與經營業績的相關性。
(
3
)國內現行法律對實施期權的股票來源問題還存在障礙,因此,尚有待于相關的政策法律出臺。
3.
適用情況:比較適合那些初始資本投入較少,資本增值較快,在資本增值過程中人力資本增值效果明顯的公司。如高科技行業。
4.
例子:
2008
年安泰科技(
000969
)、
2008
年誠志股份(
000990
)、
2008
年深長城(
000042
)、
2008
年潯興股份(
002098
)
(二)“業績股票”模式
業績股票是指公司根據業績水平,以股票作為長期激勵形式支付給管理層。公司在年初設定業績目標,如果年末達到目標,則公司為管理層提取一定的激勵基金用以購買本公司股票。
1.
優點:
(1)
業績股票符合國內現有法律法規,符合國際慣例,比較規范,經股東大會通過即可實行
股權激勵相關案例匯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