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協議書
甲方:
法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郵箱: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
XX
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以下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協議書的前提條件。
(
1
)乙方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的職位未甲方公司總經理。
(
2
)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只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乙方的職位為甲方公司總經理若不能同時滿足以上
2
各條款,本協議失效。
2
、限制性股份的考核與授予。
(
1
)由甲方的薪酬委員會按照《
XX
公司股權激勵制度》中的要求對乙方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授予乙方相應的限制性股份數量。
(
2
)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結束后
30
天內發出《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
(
3
)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后
30
天內,按照《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規定支付定金。逾期不支付,視為乙方放棄《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
、限制性股份的權利與限制。
(
1
)本協議的限制性股份的鎖定期為
5
年,期間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
)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鎖定期間享有與注冊股相同的分紅權益。
(
3
)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鎖定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
(
4
)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贈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為時,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據《
XX
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進行相應調整。
(
5
)若在鎖定期內公司上市,公司將提前通知乙方行權,將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轉為公司注冊股。行權價格以《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規定或董事會規定為準。
4
、本協議書的終止。
(
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凡發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況核實之日起即喪失激勵資格、考核資格、取消剩余分紅,情節嚴重的,公司依法追究起賠償責任并有權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參與公司一切激勵計劃、取消職位資格甚至除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A
、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背職業道德、失職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降職。
B
、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乙方在任職期間,由于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和技術秘密、損害公司聲譽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C
、
開設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公司。
D
、自行離職或被公司辭退。
E
、傷殘、喪失行為能力、死亡。
F
、違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為。
G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被刑事處罰的其他行為。
5
、行權
(
1
)本協議中的限制性股份的行權期為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
2
)行權價格以《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的規定為準。
(
3
)行權權利選擇。
乙方若不想長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購期股份,價格根據現凈資產的比例支付或協商談判。
乙方希望長期持有,則甲方為其注冊,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享有股東的一切權利。
6
、退出機制。
(
1
)在公司上市及風投進入前,若持股人退股,則:
若公司虧損,
股權激勵協議書(適用非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權激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