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本村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地坐落地址
:
,出租地面積
共計
畝(國際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土地租賃費用按年支付,每年的
月
日之前,付清下一年的年租賃費。按每平方
元計算租賃費。
第四條
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土地用于農業生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土地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將合同項下的土地、青苗及地上建筑物交給乙方使用,并負責協調周邊關系,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歸乙方負責處理,但善后協調或涉及賠償等相關事宜一律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稅及村委會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水電費用生產性費用除外);國家對農村土地相關政策性的補償由甲方享有。
3、合同簽訂后,在乙方承租期間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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