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將甲方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此合同。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
將合法擁有的
坐落于
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房屋用途。
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居住使用,乙方居住人數為
1人
。
2、
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
不得
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用途 或增加居住人數。
3、
租賃期內,甲方
不同意
乙方將該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
4、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
不得
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自
________
年___
_
月___
_
日至___
_
年___
_
月___
_
日止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歸還,交房日期為
___
_
年___
_
月___
_
日
。
乙方如需續租,需提前
一個月
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及
付款方式。
個人租房合同-(房東直租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