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人員勞動合同
設計人員勞動合同(匯編3篇)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設計人員勞動合同(匯編3篇),供大家參閱。
設計人員勞動合同1
甲 方:
乙 方:
乙方作為甲方的員工,因工作需要由甲方派住國外出差,乙方亦愿意接受甲方此次國外出差的各項工作安排,就此經雙方友好協商,平等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承諾:因甲方工作安排派乙方到國外出差期間的差旅費,依據甲方《出差管理規定》予以報銷。
二、服務期及服務期要求:乙方承諾國外出差期間,完成甲方規定工作任務,并承諾自國外出差結束之日起必須為甲方繼續服務兩年。
如果乙方多次被派往國外出差的,則以乙方最后一次出差結束日期計算服務期。 在兩年的服務期間內,如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應當續訂勞動合同。因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不能達成一致的,應按原勞動合同確定的條件繼續履行至服務期終止之日,除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乙方的服務期屆滿后,本協議終止。
三、在前述的服務期內,乙方有以下情況無法達到服務期要求的,須按比例補償甲方派其到國外出差期間的差旅費用:
1、乙方未到兩年服務期內主動辭職或自動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
2、違反《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4、在國外出差期間因自身行為不遵守他國國家民事、刑事、行政的制度被國外相關機關追究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采取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等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在國外出差期間屆滿無正當理由拒不回國惡意滯留國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6、其他違法違規違紀情況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需返還給甲方差旅補償費計算公式為:
需返還補償費=未滿服務期/服務期×公司已承擔的差旅費。
乙方多次出差的,根據已履行的服務期限按上述計算公式分別計算補償費用。 上述應返還給甲方的補償費用,甲方可從應結算給乙方的工資、獎金、傭金及其他款項中直接扣除,或由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其他:
1、乙方每次出差填寫并簽字(蓋章)的出差申請書或差旅費報銷憑證,將作為核定服務周期及補償費的憑據。
2、乙方在出差期間應尊重并遵守國外當地的法律法規、治安、風俗、外交等及相關事項。
3、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履行的勞動權利義務仍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設計人員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
家庭住址: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
設計人員勞動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