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面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鋪面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鋪面位于
門面。
二、該鋪面租賃期為12個月,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三、年租金為貳萬伍仟元人民幣(¥25000元),在甲方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租金交付時間為2019年5月1日,第二年租金根據行情酌情協議增加。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在使用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物業服務費,該出租房屋租賃稅以及其他相關稅費、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鋪面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鋪面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鋪面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因使用需要而對該承租鋪面進行裝修的,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改變鋪面的內部結構或設置對鋪面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租賃期滿后或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六、鋪面
鋪面租賃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