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合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精品1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
抵押權代理人:______
抵 押 人:______
債券發行人: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XX于 ______年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XX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XX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XX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XX。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XX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XX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XX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系成立后,當XX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XX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
房地產抵押合同精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