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租賃合同書簡單
合同可以有效防止雙方之間發生誤會和矛盾,使雙方的關系更加穩定。接下來給大家分享設備租賃合同書簡單,希望對大家寫設備租賃合同書簡單有所幫助。
設備租賃合同書簡單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計算
租賃設型號及計價統計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多層約為6個月(每臺租賃時間)。自 20_ 年 4 月 20 日至 20_ 年 (具體時間以實際租用日期為準)合同約定租期屆滿后,雙方均未提出書面解除的,視以甲方繼續租用,其他條款不變。
三、租賃費計算方法
1、根據甲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期以月計價,租費基價為根據上表各規格型號設備價格表確定。
2、租賃費計費以檢測之日開始至甲方報停為止。(報停時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開始使用的第一個月和報停前最后一個月不足,租賃費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春節按實際報停、開工時間結算,但不得超過26天。
四、塔機進退場費
塔機電梯進退場費用根據上表各規格型號設備價格表確定,(含基礎預埋件、安裝、拆卸、維修、保養、及檢測、運輸等費用),進退場費用由乙方包干。
五、其他費用
塔機的基礎砼澆筑費用由甲方承擔。塔機超過雙方合同約定高度,所增費用由甲方承擔。
付款方式
1、進退場費的支付
塔機電梯安裝完畢檢測后付進出場費的 60%,余款 40%在設備退場前付清。
2、月租賃費的支付
塔機租金每2個月付一次(即第三個月支付前2個月租賃費)。在到期后一周內,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及時支付給乙方。塔機退場后三個月內須付清所有租賃費。
設備租賃合同書簡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