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
個稅利好
非上市公司
取得股權時——暫不納個稅(紅色)
轉讓股權時——按轉讓差價征
20%
個稅
上市公司
取得股權時延長納稅期限,在
≤
12
個月內繳納個稅
法規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6]101
號)
股權激勵-遞延納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