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轉讓合同樣本
店面轉讓合同樣本篇1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鋪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于,門面一間。
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F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簽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后,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與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為元人民幣,現甲方剩余租期為月,門面轉讓前尚無租金、水電費等欠款項目。
門面轉讓乙方后,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后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
店面轉讓合同樣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