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建材購銷合同
磚建材購銷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磚建材購銷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磚建材購銷合同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廣分公司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瀚林華府工程所需的磚供應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瀚林華府 工程地點:瀚林華府
建筑面積:甲方所做項目的面積
第三條 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乙方供應的磚應符合蚌埠地方標準
第四條 數量及質量的驗收
乙方向甲方供應之磚,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約定的質量要求,質量檢驗以甲方要求的質量為準執行,若乙方對甲方質量結果有異議,可請雙方認可的.質檢機構進行化驗仲裁。若所交付的磚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負責運回不合格品。
第五條 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場量實際數量為準后卸貨。
第六條
1、價格價格及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上是明細表格,根據市場行情漲幅。
2、聯系方式:
甲方根據實際需求情況要求乙方供應所需磚規格、數量,以甲方采購員書面訂單或電話通知為依據進行供應。
第七條 違約
1、在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因素導致停產,雙方互不賠償,應結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終止。
2、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均應依據約定如實、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發現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視為另一方違約。這種情形下,守約方應追究違約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蚌埠市法院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結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磚建材購銷合同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所采購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型號、數量、合同價格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國標
三、交(提)貨時間: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結算方法和期限:
六、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七、違約責任: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1)向法院起訴(2)向工商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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